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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院積極推動人民觀審制度,台北地方法院今下午首度舉辦人民參與審判模擬法庭活動,從60位自願報名民眾中抽出5位觀審員、2位備位觀審員,與彭慶文庭長、李明益庭長、彭康凡法官共組合議庭,模擬進行人民參審程序。本次模擬一起兄弟爭吵、弟弟潑灑汽油作勢點火,被檢察官以殺人未遂罪名起訴,預計明日宣判。審判長彭慶文表示,希望透過人民觀審制度,提升司法透明度並提高民眾信賴。擔任觀審員原則上須年滿23歲、在法院轄區持續居住滿4個月、高中以上學歷、中華民國國民等條件。人民觀審制是由3位法官和5位觀審員共同審理案件,所審理的均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故意犯罪致人於死的刑事案件。觀審員須全程參與審判,可對事實、法律、量刑提出意見。判決會先由人民進行初決,再由法官複決,若結果不一樣,法官要向觀審員說明理由並寫進判決書內。人民觀審制度草案已送入立法院審議中。 台北地方法院首度舉辦人民參與審判模擬法庭活動。記者賴佩璇/攝影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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